哈尔滨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导语 哈尔滨失业保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材料领取?下文中小编带来了哈尔滨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只有满足全部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对尚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及时将领金人员信息推送给参保地同级失业登记经办机构,由其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纳入相关统计。
失业保险金标准:
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缴费时间:
参保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参保失业人员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待其重新就业并再次参保缴费后,其前后缴费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参保缴费时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