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尔滨住公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导语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以提取公积金。

  回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属于公积金提取范围内。

  (一)提取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

  (二)提取对象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为职工本人和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

  (三)提取要件

  1.《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2.身份证明;

  3.关联卡;

  4.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还需要的材料:

  A.申请人身份证明;

  B.联机备案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预约办理方式、预约入口、预约办理电话地址,更多公积金相关问题解答。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