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失业保险缴纳方式

导语 哈尔滨失业保险缴纳方式是怎样的?哈尔滨失业保险是怎样缴纳的?哈尔滨本地宝为你带来哈尔滨失业保险缴纳方式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每月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

  注:职工的失业保险会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然后由工作单位代交,无需职工个人缴纳。

  参保范围及保障对象:

  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本意见中的城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统称为“用人单位”)。

  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按照城镇职工方式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在注册登记地所属的市(地)、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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