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导语 城乡居民统筹金支付比例为70%,每人每季度最多支付不超过400元,每人每年最多支付不超过1,600元。

  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序号 门诊慢性病病种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每人每季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1 高血压病合并症 70% 400元 1600元
2 糖尿病合并症
3 脑血管意外偏瘫
(外伤性脑出血除外)
4 重症冠心病(心功
能不全3级以上)
70% 400元 1600元
5 器官移植术后的抗
排异治疗(肝、肾、肺、心脏移植
6 肺源性心脏病(慢
性心力衰竭或慢性
呼吸衰竭)
7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8 扩张型心肌病
9 房颤
10 癫痫
11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12 肝豆状核变性
13 慢性肾功能不全
(Ⅲ期以上)
14 风湿性心脏病(心
功能不全3级以上)
15 帕金森氏病或帕金
森氏病宗合症
16 肝硬化
17 重症肌无力
18 类风湿性关节炎
(功能3级以上)
19 慢性病毒性肝炎
20 布鲁氏菌病
21 艾滋病
22 支气管哮喘
23 阿尔茨海默症
24 冠状动脉支架术后
药物治疗
25 冠状动脉搭桥术后
药物治疗
26 银屑病
27 子宫内膜异位症
注:1、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实行季度限额管理,不设起付标准,不累计、不滚存、不结转,统一计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
2、同时患有两种或以上病种的,每人每季度统筹基金支付增加10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缴费】可获取哈尔滨医保缴费标准、时间、缴费方式、网上缴费入口、缴费地点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