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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绥化成品油类政府消费券发放细则

导语 使用“62”开头银联卡并绑定“云闪付”APP并在绥化市域内参与本次活动的加油站使用云闪付“付款码”付加油款和便利店商品支付款的消费者可参与本次消费券。

  2025绥化市成品油类政府消费券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及参与活动商户

  (一)补贴对象:使用“62”开头银联卡并绑定“云闪付”APP并在绥化市域内参与本次活动的加油站使用云闪付“付款码”付加油款和便利店商品支付款的消费者,域外来绥人员也可参与(云闪付需定位到绥化)。

  (二)参与活动商户:通过前期公开招募并在绥化市政府官网上公示的参与绥化市成品油促消费活动的商户。

  二、活动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自2025年12月5日9:20开始至2025年12月14日24:00止(活动资金用完即结束活动)。

  三、补贴标准

  本轮活动全市投入资金400万元,采取抢券方式,一次全部放出,活动优惠名额有限,活动期内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单个用户每个档级仅限享受一次优惠。具体补贴档级和金额如下:

  单笔消费100元(含100元)立减20元,共6万个名额,配置资金120万元;

  单笔消费200元(含200元)立减40元,共4万个名额,配置资金160万元;

  单笔消费300元(含300元)立减60元,共2万个名额,配置资金120万元。

  四、使用规则

  消费者在本次活动成品油商户消费时,通过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消费(被扫),在活动参与商户自主折扣(赠送满减礼券)基础上,实付金额达到相应的补贴档级,即可实现补贴立减,默认使用符合条件的最大补贴档级。参与活动使用“62”开头银联卡并绑定“云闪付”APP方能享受优惠政策。

  五、相关要求

  (一)严禁商户配合市民或员工利用政府消费券开展办理、充值会员卡/购物卡/储值卡等储值行为,一旦发现相关违规行为或接到群众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则立即取消活动参与资格,且后续政府消费券活动也将不再考虑涉事商户。

  (二)严禁参与商户将已进行“云闪付”后台配置的POS机转租、转借给其他商户使用,一旦发现相关违规行为或接到群众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则立即取消活动参与资格,且后续政府消费券活动也将不再考虑涉事商户。

  (三)消费时间不在活动期内不享受补贴。

  (四)参与活动企业仅限活动开展前通过市政府官网招募活动报名并审核通过的成品油商户。

  (五)如发生不可抗力或本活动承办单位无法继续该活动的情形,承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补贴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规则将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六)如销售商户有借助本次补贴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随意提高售卖价格,出售劣质商品,群众投诉欺诈等行为,取消活动资格,售出商品补贴资金由该商户负担。如申报行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不列入本次活动范围的事项等,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追回已经取得的权益,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七)已使用消费券的购买行为发生退货时,消费券自动退回到资金池,并视为消费者已使用,不予补发。

  六、销售企业工作职责与义务

  (一)自愿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的销售商户要认真学习《绥化市成品油类政府消费券发放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配套出台打折、让利、减免等促消费政策,与政府消费补贴叠加使用,激发广大群众消费积极性。

  (二)各销售企业活动期间不得随意提高商品价格,且不得借助政府消费券活动为消费者或员工办理/充值购物卡、加油卡、储值卡、会员卡。

  七、相关单位职责与义务

  (一)市商务局负责整个活动全过程统筹推进,明确中国银联黑龙江分公司全程监测消费付款交易情况,并由中国银联黑龙江分公司实施黄牛防控,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市商务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对收到的套取补贴线索及时转交属地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二)中国银联黑龙江分公司负责做好“云闪付”APP平台的技术参数配置、数据统计、参与企业目录更新工作等工作,满足使用“62”开头银联卡并绑定“云闪付”APP的消费者付款需求。

  (三)中国银联黑龙江分公司负责定期向绥化市商务局反馈补贴资金使用和拉动消费总额等情况分析。

  本细则由绥化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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