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农垦同达办理2023-2024年供热期停止用热工作
导语 哈尔滨农垦同达办理2023-2024年供热期停止用热受理期限为8月7日-9月20日 (周六、周日休息),相见正文!
尊敬的热用户:
为推进有关供热服务事项办理,提高办事效率,为广大热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现对2023-2024年供热期停止用热工作已经开始办理,本年度办理停止用热工作告知如下:
一、申请停热
(一)政策规定: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及《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1、非分户供热用户;
2、分户供热用户控制阀门在用户室内等不具备停止用热控制条件的;
3、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
4、冷山、底层、顶层用户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二)提供材料:
1、房主本人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公有住房承租证)复印件到收费大厅窗口进行登记办理。
2、若房主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代办人携带房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公有住房承租证)复印件,到收费大厅窗口进行登记办理。
(三)特别提醒:
1、符合条件的用户在办理停止用热申请前,应结清此前所欠费用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未按时限(8月7日-9月20日)办理停止用热手续,我公司将不再受理停止供热申请,所有未提交申请及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用户一律视为正常用热,按照全额热费缴纳,逾期将支付违约金。
二、交费方式
停热审批合格后,用户进行缴纳30%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停热期间如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收费标准有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多退少补)。
三、办理地点
哈尔滨农垦同达供热收费大厅
地址:艺体花园9栋3号商服(三十七中学对面)
受理日期:8月7日-9月20日 (周六、周日休息)
办理时间:8:30-16:30
咨询电话:8754083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停热】可获哈尔滨停热缴费提醒、委托书下载、办理停热注意事项及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