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高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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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条件: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属地管理,按户籍地发放原则。通过建立与公安、卫健、人社、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共享数据比对机制,依据全市老年人口信息数据,由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认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核、备案和动态管理,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资金发放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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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额度:(一)无基本养老金老人高龄津贴 1.具有我市城区非农户籍,年龄在80—99周岁,无基本养老金人员,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无基本养老金是指:(1)没有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费的;(2)没有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3)没有享受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役)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的。 3.享受民政部门救助人员(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低保边缘困难家庭)、领取遗属补助人员、享受“老委主任”补贴人员、领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人员。 (二)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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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