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农村五保供养办事指南
导语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在无生存能力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满足条件的市民可以去各区、县(市)民政局进行农村五保供养申请。
【承办单位】
各区、县(市)民政局
【办理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2.户口簿;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4.残疾或患病情况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村民代表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区县市民政局审批(发证)
【办理时限】
1.村民委员会正式受理申请后应进行登记,提请村民委员会评议。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道里区民政局低保局: 工程街126号 电话:84557534
道外区民政局低保局: 江畔路118号 电话:87815149
南岗区民政局低保局: 海城街140号 电话:86237072
香坊区民政局低保局: 珠江路3号 电话:82135549
平房区民政局低保局: 友协大街92号 电话:86800705
松北区民政局低保局: 松北一路53号 电话:88107362
呼兰区民政局低保局: 北二道街53号 电话:57323011
阿城区民政局低保局: 民权大街39号 电话:53734402
依兰县民政局低保局: 电话:57225290
方正县民政局低保局: 电话:57116253
宾 县民政局低保局: 电话:57989528
巴彦县民政局低保局: 电话:57522645
木兰县民政局低保局: 电话:57085541
通河县民政局低保局: 电话:57422371
延寿县民政局低保局: 电话:53023879
双城市民政局低保局: 电话:53110113
尚志市民政局低保局: 电话:53346917
五常市民政局低保局: 电话:85839709
【办理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5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