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哈尔滨最新城乡低保标准

导语 从2024年7月1日起,将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县(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市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48元;县(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7元。

  从2024年7月1日起,将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县(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市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48元;县(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7元。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从2024年7月1日起,市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18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执行全自理每人每月1066元、半护理每人每月1116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166元;市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43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执行全自理每人每月39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44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520元。

  县(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执行每人每月957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执行全自理每人每月729元、半护理每人每月779元、全护理每人每月829元;县(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73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执行全自理每人每月39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44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4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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