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企业土地转让
导语 哈尔滨企业土地转让分属国有企业转让土地、属集体企业转让土地、属公司制转让土地,三者所需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审批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等信息详见本文。
(二)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用地批准文件及其附图;
4.原土地使用证;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证或减免税凭证;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用地批准文件、出让合同;
4.原土地使用证;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减免税凭证、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原土地使用证;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证或减免税凭证;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因乡镇、村办企业名义变更(土地使用者、用途发生变化的)致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用地批准文件及其附图;
4.原土地使用证;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乡镇、村办企业名称变更(土地使用者、用途均未发生变化的)的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更名档案资料;
4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更名的文件;
5.原土地使用证;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土地抵押权的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抵押权人同意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书面证明;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文件及其附图;
5.抵押权人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现土地使用权人关于土地抵押权变更的协议或合同;
6.原土地使用证、他项权利证明书;
7.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证或减免税凭证;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经依法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因主债权被转让而转让,土地抵押权的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主债权及抵押权转让协议;
4.已经通知到债务人的证明;
5.原土地使用证、他项权利证明书;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九)因继承、遗赠或者夫妻离婚、夫妻更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继承、遗赠的需提供公证书,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夫妻更名的需提供结婚证;
4.原土地使用证;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十)因土地权属争议经过调处达成调解协议或因人民政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取得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生效的土地权属争议调解协议及其附图或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及其附图;
4.原土地使用证;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取得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含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用地批准文件及其附图;
4.原土地使用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证或减免税凭证;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