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方热电有限公司2023至2024年度停热规定

导语 未按时限(8月25日起至9月25日)办理报停手续,我公司将不再受理停止供热申请,所有未提交申请及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用户一律视为正常用热,按照全额热费缴纳供热费,逾期将支付违约金。

  哈尔滨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关于办理2023-2024年度停热事宜的通知

  一、申请停热

  申请停热截止日期:2023年9月25日

  政策规定: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三条、《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第三十二条、《哈尔滨市用户申请停止用热实施细则》第九条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1、非分户供热用户;

  2、分户供热用户控制阀门在用户室内等不具备停止用热控制条件的;

  3、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

  4、冷山、底层、顶层用户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提供材料:

  1、房主本人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公有住房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收费大厅窗口进行登记办理。

  2、若房主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代办人携带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公有住房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由户主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到收费大厅窗口进行登记办理。

  特别提醒:

  1、符合条件的用户在申请办理停热或恢复供热时,应缴纳完毕陈欠热费及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未按时限(8月25日起至9月25日)办理报停手续,我公司将不再受理停止供热申请,所有未提交申请及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用户一律视为正常用热,按照全额热费缴纳供热费,逾期将支付违约金。

  二、办理地点

  哈尔滨东方热电有限公司供热收费大厅

  地址:香坊区恒鑫路恒大时代广场一期正门右侧50米

  受理日期:8月25日-9月25日 (周六、周日不休息)

  办理时间:8:30-16:00

  咨询电话:81376111、1854626230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停热】可获哈尔滨停热缴费提醒、办理停热注意事项、办理时间及要求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