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供热报停恢复业务办理通知
导语 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供热报停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止。(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停止办理),详见正文!
尊敬的用户您好! 我公司2023~2024采暖期居民用户供热报停、恢复业务申请工作全面开始,现对本年度申请停热、恢复用热事宜通知如下:
一、 政策规定现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三条、《哈尔滨市用户申请停止用热实施细则》第九条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1、非分户供热用户;
2、分户供热用户控制阀门在用户室内等不具备停止用热控制条件的;
3、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供暖期、供冷期;
4、首层、顶层、靠冷山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的。
二、 提供材料
1、首次申请停热用户需提供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及产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新购住房未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2页、4页、合同后面盖公章页及购房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如委托办理的需另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非首次申请报停热用户需提供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代理,需另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恢复供热的用户,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代理,需另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用户在办理停止供热申请前,应结清此前所欠费用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5、未按时限办理报停、恢复手续的用户,我公司将不再受理停止供热申请,所有未提交申请及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用户一律视为正常用热,按照全额热费缴纳供热费,逾期将支付违约金。未办理恢复供热的热用户,待办理完恢复手续后方可开栓供热,避免跑漏水,热费按全额缴纳。
三、 办理日期、时间、地址、咨询电话、缴费方式
1、日期:2023年8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止。(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停止办理)
2、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5:50
3、地址:热力公司收费大厅 (哈南第二大道与哈南十三路交叉口往南约1000米左右,道路的西侧灰色楼体红色楼顶热力公司一层收费大厅。哈南大学城铁道学院西大门对面,公交车361路终点铁道学院站下车往南走约1000米左右。)
4、咨询服务热线:0451—85713936 (供热期间24小时接听)
收费咨询电话:0451—85713968 维修咨询电话: 86510307 86510297 5、缴费方式:刷卡、微信、支付宝、现金(注:现金收到下午2:3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停热】可获哈尔滨停热缴费提醒、委托书下载、办理停热注意事项及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