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20号公告

导语 结合我市区域核酸筛查结果和专家组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10月13日0时至10月18日0时,全市逐步放宽管控措施。

  自鹤岗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市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本轮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市区域核酸筛查结果和专家组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10月13日0时至10月18日0时,全市逐步放宽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继续执行原有严格管控措施,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继续从严执行原有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在做好消杀、评估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可有序解封。

  二、逐步放宽道路交通管制。私家车、恢复生产的企业或单位车辆可上路通行,所有车辆非必要不要离开主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暂不恢复运营。

  三、有序恢复民生保供场所。在行业管理部门指导和防疫安全评估下,有序恢复超市、便利店、药店、母婴店、蔬菜水果店、理发店(20m2以下“一店一客”,20m2以上“一位一客”,实行预约制,店内不能有客人等候)等场所营业。恢复物流、快递、外卖等企业服务。恢复餐饮服务场所外卖送餐服务,暂不开放堂食。各场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扫码、戴口罩、50%限流等防控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每日一次核酸检测。

  四、暂缓开放各类公共场所。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商场、影剧院、农贸市场、网吧、棋牌室、KTV、歌舞厅、桌球厅、游戏厅、酒吧、剧本杀、儿童乐园(室内)、健身房、洗浴中心、足疗店、按摩店,宾馆、旅店、民宿等住宿业,早市夜市、各类线下培训机构、本轮疫情涉疫的场所暂缓开放。暂缓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暂缓营业的公共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私自营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重点场所继续封闭管理。全市中小学继续采取线上教学方式。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探视;个体诊所暂停营业。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全市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看守所等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在建工地、企事业单位集中住宿员工非必要不得离开驻地和作业地,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六、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全市农资经营、农机具及配件经销维修等经营场所和门店在严格落实错峰限流、日常消毒、员工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有序恢复经营。各类农业新型主体和农户实行“两点一线”作业模式,跨乡镇作业的须提前向作业地所在村(屯)报备。严格排查管控鹤岗市行政区域外涉疫地区来鹤开展农业生产、务工活动人员,按照最新政策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办公。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办公、生产秩序,所属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通风、消杀等防疫措施,督促单位干部职工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落实“五个带头”、“三个尽量”等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八、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所有恢复运行的场所,要严格落实错峰限流、2米线、清洁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环境定期监测评估等防疫措施。必须设立防疫监督员,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室内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日常接待人数的50%,保持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防疫规定落实不到位的场所关停整顿,对拒不执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坚持非必要不离市。确需出主城区的,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十、分类管控抵鹤人员。市域外抵(返)鹤人员需提前2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填写《鹤岗疫控》小程序,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鹤后执行“落地检”,并按规定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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