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文旅厅最新通知

导语 各市(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属地旅行社途经风险地区(视疫情变化动态调整)参团旅游人员进行排查。

  黑龙江省文旅厅提醒:

  10月19日,陕西、北京、宁夏、内蒙古、甘肃、云南、贵州7省区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7例,新增5处中风险地区。本次疫情涉及省份多,传播链尚未明确。按照黑龙江省防疫指挥部《关于应对陕西西安等地疫情做好排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我省风险,巩固黑龙江省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各市(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属地旅行社途经风险地区(视疫情变化动态调整)参团旅游人员进行排查,督促风险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属地采取相关防控措施,接受核酸检测和社区健康检测。

   二、黑龙江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等指南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结合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措施,实施跨省旅游经营活动联动管理。要及时了解疫情动态调整情况,加强疫情风险研判,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

   三、旅行社在组团出行前和行程中,要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发展动态和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信息,及时调整组团、接待相关业务。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疫情排查工作。

   四、省内A级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措施;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

   五、省内公共图书馆、剧院、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要落实主体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对进入人员检查体温、查验“健康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日常保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六、广大游客和群众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风险地区动态及发布的病例轨迹信息,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相关情况,返回后注意做好自身防护和健康监测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相关管控措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黑龙江疫情】可获黑龙江疫情最新消息、病例轨迹、通知公告、隔离政策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