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核准

导语 哈尔滨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核准的责任单位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认定条件和标准、所需材料、受理程序等信息详见本文。

  五、受理

  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申请人按照资质条件准备申报材料,报厅行政审批受理中心申请受理,受理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办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理由。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将申请材料移交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核准。

  六、审核与决定

  (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接到受理中心移交的资质申报材料后,由承办人A审查并起草审批意见,承办人B会审后报主管副处长审定材料,申报材料齐备的,提出初审意见;

  (二)处务会集体研究。根据初审意见,处长组织召开处务会集体研究提出评审意见并由处长签署。评审意见在黑龙江建设网(http://www.hljjs.gov.cn)上公示,申报企业对审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提出申诉。通过申诉仍不合格的,材料通过厅行政审批受理中心返还申请人;

  (三)通过审核的,呈报主管副厅长审核签批,并在黑龙江建设网上进行公告。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适当方式送达申请人。

  八、公开公示

  (一)本制度原文和申请材料样本在黑龙江建设网上长期公布(http://www.hljjs.gov.cn);

  (二)拟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在黑龙江建设网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对公示没有异议和申诉后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名单在黑龙江建设网上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监督检查

  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