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领一个吗?

导语 哈尔滨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领一个, 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哈尔滨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领一个吗?

  答:是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领取,参保人只能二选一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部分,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生育(包括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各统筹地区政策规定报销。根据生育保险政策,单位女职工凭相关单据,由社保统一支付生育津贴。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两者只能任选其一,且就高领取。

  法律依据: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低于劳动者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劳动者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需按工资标准来支付。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实际工资,建议您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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