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导语 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日。
一、哈尔滨育儿假规定
1)育儿假: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日;
二、用人单位给予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保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的劳动;
(二)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三)实行劳动定额的,相应减少劳动量;
(四)产假期满上班的,给予一至二周的适应时间。
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可以单独、联合或者依托社会专业机构建立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所需费用,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现行经费渠道列入预算。
建立托育机构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日给予女职工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不少于三十分钟;未建立托育机构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女职工每日不少于两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日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每日哺乳时间可以灵活使用。哺乳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鼓励用人单位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居家办公时间。对居家办公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重复给予前款规定的哺乳时间。
【来源: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第6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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