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申请条件+流程+补贴标准)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是怎样的?哈尔滨申请稳岗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经过哪些流程?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稳岗补贴是什么

为保障社会大局面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政府鼓励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企业用工岗位,实施的困难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通俗来讲就是对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本年度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

4、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计算用人单位裁员率,应扣除劳动合同期满、职工辞职等正常减员人数。 )

补贴标准

1、补贴额度为用人单位本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2、对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的去产能用人单位、符合稳岗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本年度用人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予稳岗补贴。

补贴范围

经认定,可以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实施下列稳岗补贴:
1.生活补助:对申请单位产生的富余人员实施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社会保险补贴:对申请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施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地社会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各地可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灵活掌握补贴标准,可补贴一项社会保险费或多项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可全部补贴或部分补贴;补贴范围可只补贴单位缴费或个人缴费,也可单位和个人缴费共同补贴。
3.转岗(在岗)培训补贴:对申请单位组织职工开展的转业转岗、技能提升、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实施补贴。
(上述三项补贴,同一申请单位只能享受一项,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

申请流程

(一)申请

1、统筹地区应每年将本地(含所辖县、市、区)实施稳岗政策拟支出基金总额度,其中包括各项补贴拟支出额度、占总额度比例等情况,形成书面申请,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实施。


2、申请稳岗补贴的参保单位应填写《用人单位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按补贴种类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生活补助。

提供稳定岗位措施(包括职工安置方式、安置人数、补贴职工花名册、薪酬或生活费标准);工会、职代会出具的富余职工人数、薪酬或生活费标准等相关凭证。

(2)社会保险补贴。

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和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3)转岗(在岗)培训补贴。

依托本单位职工培训机构或委托技工院校开展培训的单位在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及参加培训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单位职工培训机构或委托培训机构应持《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培训合格人员名册、培训对象本人签名的未交纳培训费用的证明材料,申请转岗或在岗培训补贴。
(二)审核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复核;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省监狱管理局、大庆石油管理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拨付
经审定合格后,将稳岗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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