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选聘岗位表

导语 2024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选聘报名时间至2024年5月20日24:00截止,选聘岗位详见正文!

  选聘岗位:

  详见《2024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选聘岗位计划表》

  选聘条件:

  (一)基本素质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理论与办学实践有机结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2.具有选聘相关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素养。熟悉基础教育工作,掌握教书育人和学生成长规律,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统筹谋划、组织领导、创新实践、执行落实能力。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依法办学,敢于担当,作风扎实,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小学中层干部或副科级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获地市级以上行政及业务奖励;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2.幼儿园园长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级干部经历或三年及以上中层干部(须为区级后备干部)经历;具有幼儿园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获地市级以上行政及业务奖励;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3.高中副校长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高中学段教学副校长或三年及以上教学主任(须为后备干部)工作经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获地市级以上行政及业务奖励;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4.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学段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获区县级以上行政及业务奖励;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被辞退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干部档案存在问题或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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