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导语 普通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和突出表现。

  普通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和突出表现。从城乡学校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细化或增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的情况,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大型赛事、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等。

  2.学业成就。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内容和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的学习情况和学分修习情况,如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学科知识竞赛等。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体育健康课程的修习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以及学生在人际交往、情绪调适、生涯规划和应对困难与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条件成熟后可通过测试了解学生心理动态,呈现学生良好心理素质。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基于艺术课程的修习,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摄影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艺术素养和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发明创新等情况。重点是基于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修习,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和创新成果等,如军训、劳动、社会考察、职业体验等。

  上述考察内容大部分来自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来自学生的课程修习,学校要注意与课程培养目标结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根据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丰富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渠道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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