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哈尔滨供暖温度不达标怎么办
导语 居民室内温度低于20℃,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详见正文!
居民用户室内温度低于《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用户可以告知供热单位。供热单位自被告知之时起10小时内进行现场测温。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对测温时间和结果应当共同签字确认,供热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采取改进措施。自告知时起48小时仍未达到温度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收到用户告知之日起至测温达标之日,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规定向用户退还热费。
供热不达标退费标准:
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居民室内温度低于20℃,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
退还热费总额=日标准热费×室内温度不达标天数×室内温度不达标退还热费比例
日标准热费=用户应交纳热费总额÷年度供热期天数
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居民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供热单位应当在1个月之内向用户退还热费。
非居民用户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哈尔滨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答:在供热期内,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得低于20℃,其他部位室温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哈尔滨供热收费标准:
1、居民热费单价:38.32元/平方米
2、非居民热费单价:43.30元/平方米(建筑层高超过3.2米的,每超过0.1米,加收基本热价的3%)
3、住宅、居民自用车库执行居民热价;非住宅及利用住宅从事经营活动的,执行非居民热价。
4、按供热面积收费,如遇政策、价格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获2024-2025年度哈尔滨供热地图、暖气不热服务电话、户号查询、供暖收费标准、各区供暖费缴纳入口(app/微信)、缴费优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