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疫情防控指挥部5号通告详情

导语 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绥芬河现就实施交通管制事项通告。

  绥芬河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5号)通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实施交通管制事项通告如下:

  1.公路、铁路进出城口实施严格交通管制措施。

  2.公路客运车辆、公交车辆、通村车辆等公共交通设施暂停,出租车全部停运。

  3.市内国省道、城区道路、乡村道路进行临时交通管制,除公务用车、防疫应急、执勤执法车辆、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包括私家车等)禁止上路行驶。

  4.执行疫情防控人员用车、货运车辆(拉运农产品、电煤、油气品、医疗物资、邮政快件等急用生产生活物资)等,需持有车辆通行证。

  5.严禁私家车非法营运,违者由市交通局依法处置。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的方式,加大路面执法工作力度,对没有通行证上路行驶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不听劝阻、拒不服从管控或阻碍疫情防控人员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领取车辆通行证时须持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具体地址:永福街43号—市便民服务中心交警大队车驾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3969799。

  7.本通告自2022年1月27日0时起实施,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绥芬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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