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哈尔滨公租房意向登记时间+意向登记要求

导语 申请家庭可根据此次筹集公布的房源情况,自愿选择申请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且只能申请承租一套公租房,原则上一经登记确认不得再行变更。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意向登记,超过规定期限不予受理。

  平房区

  平房区意向登记时间:12月27日-12月31日

  受理地点:登记地点为申请家庭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社区进行意向登记。

  意向登记的范围和要求:

  ①申请家庭可根据此次筹集公布的房源情况,自愿选择申请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且只能申请承租一套公租房,原则上一经登记确认不得再行变更。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意向登记,超过规定期限不予受理。

  ②意向登记结果由我区在政府官网上公示,向社会公示平房区每个公租房项目意向登记家庭主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公示期3天。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存档。

  意向登记申报要件和程序:由保障性住房资格主申请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主申请人不能到场的,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如果主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由所在街道办或社区予以确认代理人身份。主申请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时,应携带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主申请人《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主申请人或受托人,需到指定意向登记地点填写《哈尔滨市2021年一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申请书》,并签字、按手印确认后,交由工作人员进行意向登记。意向登记由登记部门全程录像。

  道外区

  1.受理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12月31日下午2:00截止

  2.受理地点。

  申请家庭到本家庭保障性住房资格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乡(镇)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3.意向登记的范围和要求

  申请家庭可根据此次公布的房源情况,向申请所在地进行意向登记,自愿选择申请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且只能申请承租一套公租房,不允许跨区登记,重复登记,冒名登记,一经登记确认原则上不得再行变更。

  意向登记结果由道外区政府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6日,公示期3天。

  4.意向登记申报要件和程序。由保障性住房资格主申请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主申请人不能到场的,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如果主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由所在街道办或社区予以确认代理人身份。主申请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时,应携带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主申请人《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主申请人或受托人,需到指定意向登记地点填写《哈尔滨市2021年一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申请书》,并签字、按手印确认后,交由工作人员进行意向登记。意向登记由登记部门全程录像。

  5.其它事项。《哈尔滨市2021年一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申请书》及相关复印件材料,由意向登记受理单位存档;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意向登记,超过规定期限不予受理。

  12月31日下午2:00意向登记结束后,各街、镇将本单位意向登记的全部信息汇总打印盖章后,上报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将本区全部意向登记信息汇总打印并盖章后,提交给公证处。1月10日数据封存时,如意向登记结果有变化,需提交有住建局盖章的情况说明。

  香坊区:

  1.受理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

  2.受理地点。

  申请家庭到本家庭保障性住房资格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3.意向登记的范围和要求

  申请家庭可根据此次公布的房源情况,向申请所在地进行意向登记,自愿选择申请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且只能申请承租一套公租房,不允许跨区登记,重复登记,冒名登记,一经登记确认原则上不得再行变更。

  意向登记结果由区住建局会通过区政府网站及相关办事处、镇政府公示,向社会公示香坊区每个公租房项目意向登记家庭主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公示期3天。

  4.意向登记申报要件和程序。由保障性住房资格主申请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主申请人不能到场的,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如果主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由所在街道办或社区予以确认代理人身份。主申请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时,应携带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主申请人《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主申请人或受托人,需到指定意向登记地点进行意向登记,签字按手印确认意向登记结果后,交由工作人员进行意向登记。意向登记由登记部门全程录像。

  5.其它事项。申请家庭代表签字确认的意向登记结果及相关复印件材料,由意向登记受理单位存档;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意向登记,超过规定期限不予受理。

  2021年12月31日意向登记结束后,各登记点将本登记点登记的全部信息汇总打印盖章后,上报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将本区全部意向登记信息汇总打印并盖章后,提交给公证处。2022年1月8日数据封存时,如意向登记结果有变化,需提交有住建局盖章的情况说明。

  道里区:

  1、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1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地点:申请家庭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

  3、要求:申请家庭可根据此次公布的房源情况,自愿选择申请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且只能申请承租一套公租房,一经登记确认不得再行变更。

  4公示:2022年1月6日至1月8日通过道里区政府网站、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将意向登记结果公示3天。

  南岗区:

  意向登记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登记地点:为申请家庭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社区进行意向登记。

  要求:申请家庭可根据此次筹集公布的房源情况,自愿选择申请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且只能申请承租一套公租房,一经登记确认不得再行变更。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意向登记,超过规定期限不予受理。

  意向登记结果由市住建局会同区政府通过哈尔滨日报、生活报、区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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