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缴存人可在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同步申请首付款提取,详见下文。
哈尔滨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缴存人可在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同步申请首付款提取,符合条件的填写《授权承诺书》,审核通过后,生成《申请确认单》,经本人签字确认,受理业务办结。
(二)办理提取。受理申请经办机构在缴存人贷款(预)抵押登记后,贷款放款前,为其办理首付款提取业务,按约定支付提取资金(缴存人若因关联卡状态异常,导致实时结算失败的,须重新提交有效银行Ⅰ类账户借记卡)。
(三)撤销申请。缴存人办理首付款提取申请后,尚未办结提取业务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申请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审核通过后,生成《撤销回单》,经本人签字确认,业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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