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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哈尔滨华成热电办理停热指南

导语 上一年度供热期办理过停热的用户,如果今年不办理恢复供热申请,热用户不需重复递交停热材料。可直接到服务大厅或网上缴费,交完费后就视为继续办理停热业务完成。

  一、停热办理时限

  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城镇供热“冬病夏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建基〔2024]6号),我市停热办理时限明确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二、不予受理停热申请情形

  (一)非分户供热用户;

  (二)分户供热用户立厅管道在用户室内等不具备停止用热条件的;

  (三)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用户在供热期内进户入住的,本供热期计算在办理停热条件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四)房屋位于冷山、顶层、底层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五)复式建筑房屋等同一房屋内有互为联通的多层房屋要求分层或局部停热的;

  (六)上一供热期用户办理停热后,造成相邻用户室内温度持续低于法定最低温度的。

  三、办理停热所需材料:

  1、用户向供热单位提交房屋产权证,公有住户承租证的复印件,新购住房未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户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不是本人办理委托人需提供房主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写出停热原因。

  4、申请符合条件的用热户,待收费大厅通知缴纳完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后,视为办理完结。

  5、上一年度供热期办理过停热的用户,如果今年不办理恢复供热申请,热用户不需重复递交停热材料。可直接到服务大厅或网上缴费,交完费后就视为继续办理停热业务完成。如有恢复供热需要的用户,请到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恢复供热并全额缴纳热费。

  6、按照供热条例危害相邻用热安全和室内供热设施运行安全的规定,热用户在符合条件办理停热,但确实由于停热造成其他用热户温度不达标的,根据供热单位稽查部门和用户双方确认,可要求其恢复供热并全额缴纳热费。如热用户不满意其处理结果,可由第三方具有法律权威的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成立,要求恢复供热。

  三、关于公租房办理停热

   必须严格按黑龙江省供热条例和哈尔滨市供热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办理停热时,必须携带:

   1、由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廉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承租合同需在承租有效期内)。

   2、委托第三方的租赁公司和装饰公司的一律不得办理停热。

  办理停热的时间:2025年6月1日--2025年9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收费大厅地址:可以从康政街恒大御府旁(如图所示)进入或顾新路口进入

   也可以在百度或高德地图里搜索哈尔滨华成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导航

  收费方式:现金(下午2:00之前)、微信、支付宝、POS刷卡(8:30-16:00)

  热费收缴咨询电话:0451-84364166周六日休息

  客服电话:0451-55339955或0451-55339966(8:30-16:00)

哈东分公司辖区内的热用户: 办理地址:华南城精品B区E1-02-03(哈尔滨农商银行二楼,银行周六日休息不能办公)或道外区团结镇华南四路晶城四路交口华成热电股份有限办公楼一楼(只周六日办理)。 工作时间:8:30~16:00周六日休息 (现金收费8:30~15:00)哈东咨询电话:13115500702、13125900029、8204554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停热】可获2024哈尔滨停热办理时间、办理条件、线上办理指南、线下办理地点、各公司停热办理通知、咨询电话、缴费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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