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关于进一步扩大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惠及范围的通知

导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振兴计划,吸引和留住更多高层次人才在龙江落户创业,经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12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高层次人才贷款优惠政策惠及范围,支持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振兴计划,吸引和留住更多高层次人才在龙江落户创业,经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12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高层次人才贷款优惠政策惠及范围,支持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经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及纳入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黑龙江省ABCDE类高层次人才、哈尔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二、优惠内容

  高层次人才作为主贷人在哈尔滨市购买家庭首套住宅,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高层次人才在我省范围内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高层次人才申请贷款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计算。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三)高层次人才配偶作为共同还款人享受与主贷人同等优惠政策。

  三、申请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高层次人才身份识别卡(龙江惠才卡);

  2.相关认定证书或认定文件。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证明材料。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政策执行至2027年3月底。如遇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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