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可以在16个省市异地缴纳交通罚款

导语 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试点范围扩大到16个省(市)。这些省份包括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湖南、重庆、陕西。

  哈尔滨可以在16个省市异地缴纳交通罚款

  哈尔滨居民从2016年5月起,当事人在16个省(市)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后,可以到处罚地指定银行的全国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这些省市包括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湖南、重庆、陕西。

  1、需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被处罚的驾驶人必须是异地驾驶人,即被处罚的驾驶人所持有的驾照的发证机关,与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不是同一省市。

  其次,必须是民警现场执法后裁决的罚款,不适用于电子监控违法记录,以及民警在车辆上粘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通俗地说,民警现场开了罚单,并让驾驶员当场签字确认了的,就是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

  2、需到指定银行缴纳

  驾驶员拿到罚单,回到本地后,该去哪儿缴罚款呢?跨省市缴纳罚款只能在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缴纳,也可以在代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缴纳。

  由于各地条件有差异,所以各省市指定的代收银行都不一样。

  3、银行营业网点将向当事人出具已缴款证明

  银行营业网点代收交通违法罚款后,向当事人出具已缴款证明;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后,可查询缴款记录或打印缴款成功界面、缴款凭条留存。代理银行总行将收取的罚款信息及时传递至全国省级交通违法处罚和缴款信息交换平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罚款收缴信息将该违法记录变更为“已处理”,以便当事人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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