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怎么凭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户籍登记?

导语 哈尔滨新生儿出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在进行户籍登记的时候怎么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下文内容是小编从官方整理出来的,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黑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章 户籍登记

  第十九条 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

  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新生儿,仍凭出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

  不得以异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办理出生人口登记地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免造成重复发证。

  第二十条 户籍登记机关在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时,要依法查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对取得有效《出生医学证明》的,予以办理户籍登记,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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