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怎么凭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户籍登记?
导语 哈尔滨新生儿出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在进行户籍登记的时候怎么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下文内容是小编从官方整理出来的,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黑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章 户籍登记
第十九条 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
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新生儿,仍凭出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
不得以异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办理出生人口登记地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免造成重复发证。
第二十条 户籍登记机关在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时,要依法查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对取得有效《出生医学证明》的,予以办理户籍登记,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