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收养办理指南

导语 哈尔滨收养孩子条件是什么?哈尔滨收养孩子有哪些程序?哈尔滨收养孩子材料是什么?哈尔滨本地宝为您提供哈尔滨收养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一、被收养人条件

  不满18周岁,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送养人条件

  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条件

  1.无子女或者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30周岁。

  四、特殊条件

  1.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2.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可以不受以下限制:①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4.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5.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以下限制:①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②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③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

  7.收养继子女的,可以不受以下限制:①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②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③无子女或者有一名子女;④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⑤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⑥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⑦年满30周岁;⑧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⑨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政策来源:《黑龙江省国内收养登记机关建设和收养登记有关工作指引


办理材料

  1、公民收养未成年人的,应当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申报户口登记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落户申请书;

  (二)《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

  (三)《居民户口簿》。

  收养人依据法律法规提出保守收养秘密申请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在居民户口簿上将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关系登记为父母子女关系。

  2、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且尚未落户的其他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向该机构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申报户口登记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二)儿童入院登记表;

  (三)民政部门接收意见等相关材料;

  (四)儿童福利机构首次申报弃婴(儿童)户口登记的,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公民抚养捡拾弃婴不符合民政部门收养登记条件,且查找不到其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无户口人员,经动员仍拒绝移送社会福利机构,按照以下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一)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

  (二)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证明、实际抚养情况说明;

  (三)公安机关应对被抚养人进行人像、指纹、DNA比对,调查排除被拐卖、失踪等情形,确认没有办理过登记户口等调查材料;

  (四)无户口人员或其实际抚养人的询问笔录及两人以上知情人询问笔录;

  (五)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办理户口登记。经承担监护职责单位同意的可以登记在实际抚养人家庭户上,家庭关系应登记为非亲属关系,其中属农村地区的须经当地村委会同意。

  政策来源:《哈尔滨市公安局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办理流程

填表申请-->递交证件、证明材料-->审查审批-->颁发《收养登记证》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