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失业保险中心稽核科业务
导语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中心稽核科业务的办理机构是哈尔滨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地址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信息详见本文。
事项名称:哈尔滨市失业保险中心稽核科业务
办理机构:哈尔滨市失业保险中心
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
联系电话:0451--84871988
所需材料:
1、检查年度企业应付工资明细帐、管理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应付福利费明细账,现金、银行明细账,各类成本账、内部往来账及总账等。
2、业务量大的单位须提供财务传票每月2本(带工资表及月底转帐的传票各一本)每年24本;业务量小的单位须每月提供一本传票(带工资表的传票)每年12本即可。
3、单位人员中包含特殊身份用工人员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休返聘人员要提供退休审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农民工须提供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单位提供工商执照、地税登记证的原件及A4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及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5、年审不全单位还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检查年度的以上账簿及每年12月份带发放工资明细表的凭证一本。
办理程序:通知----检查----出稽核结论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国家主席令第28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第258号令)、《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2000年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50号公告)、《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2007年哈尔滨市政府第157号令)、《社会保险稽核办法》(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6号令)《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年】60号)”。
表格下载说明:请到哈尔滨市失业保险中心索取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