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区2025年小学招生方案
导语 凡年满 6 周岁(2019 年 9 月 1 日前出生)并符合报名条件的未入学适龄儿童(含具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均为 2025年新一年招生对象。
一、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校 “四零承诺” 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黑教规〔2020〕5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5 年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基函〔2025〕62号)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各学校按照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 6 周岁(2019 年 9 月 1 日前出生)并符合报名条件的未入学适龄儿童(含具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均为 2025年新一年招生对象。
三、报名条件
(一)学区内适龄儿童
市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备 “两一致”报名条件:即一要在学校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户籍,适龄儿童在行政区域内有家庭正式常住户口(非集体户口),其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注册;二要在学区内有完全住房产权,住房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热点学校学区内儿童入学提供的材料原则上户口在行政区域内、房产在本学区内满一年及以上(2024年 8 月 31 日前登记注册)。
属于下列 3 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关证明的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正常入学办理:
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在学区内常住(学区内有住房产权)。
适龄儿童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常住(学区内有住房产权)的,其父母双方都不在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没有迁移的,其父母双方在本行政区域内均没有住房,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常住的(学区内有住房产权)。
另:学区内非 “两一致” 的,即仅有小学对应学区户籍或 100%住房产权的适龄儿童,在学区所对应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按住房产权招收,如没有空余学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按照 “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报名入学。原则上按暂住地所在学区入学,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超出学校的招生容量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全市小学新一年级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 —2025 年 6 月 26 日。
(二)报名方式
凡在鸡西市居住的适龄儿童家长利用鸡西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报名方式一:登录鸡西教育云(网址:https://edu.jixi.gov.cn/)— 小学招生报名系统;
报名方式二:登录 “鸡西教育” 微信公众号 — 入学升学 — 小学报名;
报名方式三:登录黑龙江省教育厅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微信公众号 — 公办报名 — 申请报名 — 公办小学 — 鸡西市。
报名系统将分两个阶段开放:2025 年 6 月 16 日开放鸡冠区有房产端口和其他各县(市)区所有端口;2025 年 6 月 23日开放鸡冠区无房产端口;系统关闭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
逾期报名的,招生学位已满的学校,除 “两一致” 适龄儿童外,其余学生不再招收,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 —2025 年 6 月 26 日
报名方式:由家长携带户口、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鸡西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电话:2686313、15636882637。
评估认定时间:2025 年 7 月 1 日 —2025 年 7 月 18 日,由各县(市)区专家委员会和特殊教育学校共同完成评估认定。
五、报名材料
(一)准备核查材料
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准备材料
户口簿:报名时须填报与监护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本辖区登记的户口簿。
房产证: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以与户口簿一致的为准;非个人原因而实际购房居住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协议(合同)与购房缴款发票。
儿童防疫证(入校时向学校提供)。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准备材料
户口簿:父母双方或一方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居住证或《租房合同》;
务工证明或经商证明;
儿童防疫证(入校时向学校提供)。
上述材料由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报名时需在网上填报真实信息。报名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视情况组织所属学校到公安机关、自然规划等部门进行信息核查,核准的即刻通知入学。如需要进一步核对,由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供上述材料。
(二)优抚对象提供材料
驻鸡西市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材料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黑教联〔2012〕22号)要求,符合条件的鸡西市驻地现役军人,由所在部队出具证明,并携带适龄儿童户籍、居住情况证明统一由驻地部队到当地教育局集体报名。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提供材料
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公通〔2018〕32号)要求,原有优抚对象名单由省教育厅下发。新增的优待对象名单,由市公安机关向当地教育局统一提供,统计表需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高端人才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根据《鸡西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试行)》(鸡组通字〔2023〕16号)要求,符合条件的鸡西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由鸡西市人才工作中心出具证明,并携带人才认定申请表、适龄儿童户籍、房产证明等材料统一到当地教育局集体报名。
高级技术工人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对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技术工人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家长携带由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高级技术工身份的证明、文件或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报名,由县(市)区教育局就近就便妥善安置。
孤儿院的孤儿需提供材料
孤儿院负责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孤儿院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统一到当地教育局报名。
六、招生工作流程
上报招生计划:各校要以所划分学区基本稳定为前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规模、教师配备情况上报当年招生计划。主管教育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实际批设招生计划,并将招生计划报至市教育局。
发布招生公告:2025 年 6 月 16日前,按市区招生工作统一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招生相关信息发至区域内所有幼儿园,通知到所有适龄儿童家长;各校要在校园网及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当年招生工作安排,并在学校对应的学区内张贴招生公告。
组织报名:2025 年 6 月 16 日起,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开放。各校安排专人负责招生电话接听及政策解答。
复核审验材料: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7 月 4日,各校审验报名信息及材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核验户籍、房产等信息。
现场派位:2025 年 7 月 12 日,对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学位的学校,对双学区学生按比例现场派位,邀请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监督,公证处公证。
发布录取信息:学校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前完成审核,家长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及报到时间,审核未通过的学校提前告知家长。
到校报到:2025 年 7 月 16 日,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到。随班就读特殊学生提交残疾证明及医学诊断材料,学校科学分班。2025 年 7 月 17日,各校整理报到名单并上报。
逾期报名登记审验:确因特殊原因逾期报名的,各校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受理(热点学校除独有学区 “两一致” 适龄儿童外不招收),2025 年 8月 17 日 —18 日核验信息,已完成派位的学校不再接收。
实施阳光分班:各校按《鸡西市中小学阳光分班方案》组织新生阳光分班。
上报未在本地入学的学生名单:各县(市)区教育局统计本地户籍应入学未在本地入学情况,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前报市教育局初教科。
本方案适用于鸡西市本级学校,三县(市)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