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导语 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局2025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哈尔滨市双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来了
1.2025年我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2025年,我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提出入学申请。公办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 孩子未满六周岁,不足年龄(201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不符合入学要求,但家长不按招生政策要求也在招生平台报名,如何处理?
各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入学年龄规定,严禁招收不足年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发现家长上传不足年龄儿童信息,学校要在第一时间驳回,并向家长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不足年龄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造成既定事实的,学校负责劝退不足年龄儿童,教育局问责校长及相关责任人。
3.孩子虽然已经六周岁而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再上学可以吗?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方可延缓入学。已申请延缓入学儿童,入学时与所在学区内其他儿童享受同等入学资格。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4. 适龄儿童在学区小学入学有什么具体要求?
公办小学招收区教育局划定学区内的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需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住宅产权证。
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住宅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住宅地址均在学区内可视同一致)。
使用“四老”住宅产权证入学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视为“两个一致”:一是适龄儿童在“四老”户籍上必须是报户出生;二是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至少有一人的原始户籍就在“四老”户籍上(没有户籍迁移痕迹)。
学校优先招收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对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分类登记。学校招收全部符合“两个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在招生计划内按以下序列补招。
第一类:住宅产权证地址在学区内且住宅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但户籍地址不在学区内。
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地址在学区内。如果是空挂户口,须是拆迁(棚改)区域内的,需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提供拆迁(棚改)证明材料。
第三类:其他类。①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但户籍不在学区内,经入户调查其父母在学区内有一手住房,但不能提供名下住宅产权证书或机打发票,且整个小区均无法办理住宅产权证书的,需提供手写发票、购房合同及年初以来的电、暖、物业费收据。②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经入户调查其父母在学区内购买二手住房,但所购住房非个人原因无法过户的,需提供原始票据、买卖协议及年初以来的电、暖、物业费收据。无法过户住房,须在区房产住宅局提供的尚未解疑小区名单之内。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或是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接收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5.划好的学区是否会时常调整?
学区是由区教育局在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科学划定学区范围,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学区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确需调整时,须经由区教育局审慎论证,报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6.区招生方式今年及以后会有什么变化吗?
区教育局会结合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学校学位实际情况和控制大校额要求,综合研判,积极推进和探索符合本区实际的招生方式改革。对学位紧张情况和招生政策变化会及时发布招生入学工作公示、预警提示,明确时间节点,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具体要求请关注区公示方案。
7.我区公办学校是“单校划片”还是“多校划片”?
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区域,2025年依然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热点校和大校额短期难以消除的区域,继续“一区一策”实施符合我区实际的招生方式,采取学位锁定制、购房落户时间限制、多校划片等招生方式,要依法制定和完善统筹入学细则,促进学位供需平衡。2025年秋季学期起
8、什么是学位锁定制?
学位锁定制是指适龄儿童从登记入学当年起至学位锁定年限止,登记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即学位锁定年限内不能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位锁定期间,如果该住宅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哪些学校实施学位锁定制,请关注区招生工作方案。
9.我要买的二手房显示学位已锁定,我买房后孩子是否可以上学区学校?
学位锁定期内,您的孩子将无法通过此房产入学区学校。请家长在购房前及时确认房产学位锁定状态。
10.今年公办小学还是网上报名吗?具体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使用全省统一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网上公布招生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核验,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公开、透明、便利、高效、快捷。6月3-13日,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6月17日-27日,进行报名信息核验。7月18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部分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提前进行通知)
11. 在哪登录网上报名公办学校?
报名公办学校可以按以下方式登录报名:
(1)家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2)点击【公办报名】进入公办学校报名专栏。
(3)点击【招生公告】查看招生报名相关政策通告。
(4)点击【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报名流程操作指引。
(5)点击【申请报名】微信授权后进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注册、登录进行线上报名。
重要提示: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
12.网上报名确有实际困难的怎么办?
报名学校会进行指导、帮助。
13.我和孩子户籍是外地的,想在双城区上学,可以吗?报名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地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各中小学校(含民办)不得直接招收随迁子女入学。也就是说哪些学校(含民办)可以接收什么范围内的随迁子女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明确。凡是有在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的适龄随迁子女,能够100%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
适龄随迁子女进行线上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14.公办初中还是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吗?
公办初中招收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严格执行市教育局规定(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规范招生秩序。
乡镇(街道)公办初中招生:
(1)乡镇(街道)有1所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对口升入;
(2)乡镇(街道)有2所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执行原分配原则。
15.孩子户口不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小学毕业后应就读哪所初中学校?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户籍变迁等情况)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升入初中。
16.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毕业生、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是否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如何申请?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双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分别向毕业公办小学、毕业民办小学、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学校或教育局告知(83363012)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6月3日-6月17日,家长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回户籍所在区就读初中申请,特殊原因无法填报的,可以线下来教育局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17.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如何报名?
双城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按照《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优待安置。
18.孩子初中想学俄语,我区有哪所初中学校招收俄语生?如何报名?
第六中学开设俄语班,在全区范围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志愿选择俄语班学习的学生,须在6月12日—21日到第六中学进行现场报名。俄语班招生在7月10日前完成。俄语班招生结束后,第六中学填写招生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统一提档。(第六中学俄语班招生简章附后)。
19.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者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如何就学?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住宅产权证等)不符的,区教育局会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20.双城区可以接收外籍子女入学吗?
我区无接收外籍人员子女入学的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有就学需求的,家长可选择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备案的学校进行线上报名。
21.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应该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因住所拆迁,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拆迁(棚改)户需提供临时居住证明、户口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22.“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政策是什么?
遵循“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就近就便”的原则,帮助家长解决接送不便问题。以《出生医学证明》佐证的多子女家庭,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安排同校就读。不含民办学校、再婚子女。
23.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原则是什么?
按照《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黑教规〔2020〕1号)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区、县(市)学生(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入学需求,所在区(不含县、市)未招满的,经本区教育局同意,可以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优先)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区、县(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先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24.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和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民办初中招收满足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九区所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面向本区范围内招生为主,在本区的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经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剩余计划可以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优先,下同)招收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
25.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式是如何规定的?是否可以通过笔试、面谈等方式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入学政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跨区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按剩余计划数100%电脑随机录取。跨区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计划数的,直接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招收特长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报名、开展招生。也就是说,通过笔试、面试、面谈等方式“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都是不允许的。
26.有意愿让孩子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上学,如何获得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如何进行报名?
报名民办学校可以按以下方式登录报名:
(1)家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2)点击【民办报名】进入民办学校报名专栏。
(3)点击【招生公告】查看招生报名相关政策通告。
(4)点击【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报名流程操作指引。
(5)点击【申请报名】微信授权后进入【民办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进行线上报名。
重要提示: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
27.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能够兼报吗?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只可选择公办或民办其中一种入学方式,不可兼报。
28.可以同时报几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吗?
不可以,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名学生只能选报1所。
29.如果报名民办学校了,还能进学区小学或对口初中吗?
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一经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即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资格。也就是说,报名未被录取的、报名民办校后又不想去的、报名了但资格审核未通过取消报名资格的,均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资格。这些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
30.孩子现在就读“六三”学制的小学5年级,可以报名“五四”学制的民办初中吗?
不可以,严禁将小学未毕业学生或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招收到初中学校就读。“六三”学制的小学5年级不是毕业年级,不可以报名“五四”学制的民办初中。
31.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和录取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以下为拟定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提前通知,或由区县(市)教育局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
5月13日前,完成不参加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报名信息录入和交费确认工作。
5月16日前,区县(市)教育局公布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数单独列出,并公布不列入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和名单)、招生简章、收费标准等,同时发布相关招生政策解读。
6月3日8:00-6月5日8:00,家长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填报1所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真实、完整、清晰地提交报名所需要的所有资料,报名截止后不得变更或放弃已选择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
6月7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报名人数。
6月11日20:00-6月13日8:00,对本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第一次接受跨区(仅限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
6月15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
6月15日20:00-6月17日8:00,对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的,第二次接受跨区(仅限其他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
6月19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跨区报名人数。
6月28日,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经审核后的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所有经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获得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资格。
7月1日,进行直接录取和随机录取。
对本区报名人数不超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区县(市)教育局直接全部录取。对跨区(1—2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的,也直接全部录取。
对于本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跨区(1—2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7月2日8:00-7月4日12:00,对直接录取和取得随机录取(在计划数序号内)资格的学生进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按随机录取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在7月6日15:00前录满(完)为止。
7月8日,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本区县(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认录取名单。
32.在报名民办学校时,能够实时知道已有多少人报名吗?
可以,报名期间“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时显示已报名人数。
33.双城区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区直小学、初中就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双城区各乡镇户籍适龄随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区直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踏查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乡镇小学新生(户籍地是乡镇),由流出地的户口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校负责踏查,学校出具确认名单、校长签字、加盖公章;乡镇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由流出地的对口初中学校负责踏查,学校出具确认名单、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小学入学的,在6月10日前适龄儿童监护人需向户籍地中心校提出到区直学校就读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户籍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租房协议]。初中入学的,父母在城区买房的,学生可以随迁到城区入学,家长要在6月20日前将户口(学生与父母在同一户籍)、住宅产权证书或机打发票原件、复印件报毕业生流出地的对口初中学校(乡镇中学),登记审核通过后,原件返回,上交复印件;父母在城区租房的,家长在6月20日前向对口初中学校(乡镇中学)提交申请和佐证材料[户籍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租房协议],登记信息。各学校在6月28日前将材料统一上报区教育局统筹。
34.我区今年小学、初中新一年级班科任老师怎么确定?新生如何分班?
我区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采用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7—28日。
35.如果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比如说上哪个学校自己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所有初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如报名条件、学区划分、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均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可向双城区教育局进行咨询。
36.双城区学区二维码
双城区:83363012
地址:双城区腾达大街1号
网址:www.hrb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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