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哈尔滨松北区公办小学招生报名安排(范围+时间+入口)
导语 6月3日—13日,家长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信息采集。
1.招生入学对象。2025年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具有松北区常住户籍或在本区居住且符合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填写《松北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由学校负责初审同意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置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集体户口、产权不足100%的住宅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按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当年实际情况制定的统筹入学办法进行安置。学生在学区学校入学以招生当年7月20日之前的实际情况为入学依据,招生当年7月20日之后房产进户及办理户籍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落实“一区一策”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改革。哈尔滨新区师范附属小学校、哈尔滨市实验学校(一校区)小学部实行“五年一学位”锁定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具体锁定状态可登录https://fcsd.hljedu.gov.cn/查询)及“提前两年购房落户”政策。在新区第一学校(小学部)和新区花园小学校招生范围内继续实施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招生试点改革。
3.统一网上报名。6月3日—13日,家长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信息采集。7月8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数据自动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7月9日—10日,对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开放公办学校报名信息补充通道。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适龄儿童,视为放弃学区资格,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核验报名信息与确认录取结果。6月17日—27日,各公办学校联合相关部门核验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7月11日—15日,核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学生的补充信息。7月18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报名入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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