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生源地贷款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导语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温馨提示

  ①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可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②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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