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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 个人承诺书
    【备案流程】 详情
    1 哈尔滨医保办理
    2 1)微信搜索哈尔滨医保,关注后点击【医保查询】-【职工医保查询】-【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3 2)点击【医保查询】-【职工医保查询】-【异地申报】
    4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为本人备案或为他人备案
    5 4)确认后,按照页面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申请开始时间默认为填写申报信息当天,参保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申请开始时间最多可提前五天。
    6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7 1)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在微信【小程序】内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
    8 2)在【异地就医】的【快速备案】模块,正确选择并填写【为谁备案】、【参保类型】及【参保地】
    9 3)认真阅读【备案告知书】(内有重要信息提示,请一定仔细认真阅读),并确认【已阅读并同意】
    10 4)进入【备案信息】填写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提交
    11 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12 1)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在【当前:省级】中选择哈尔滨-医疗保障局
    13 2)在搜索框中输入【备案】,选择备案类型,点击【在线办理】即可
    【备案条件】 详情
    1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2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有效期限】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备案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后长期有效,异地转诊就医人员转诊时限6个月,自由转诊就医人员办理自助开通,备案时限最长3个月

    【备案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 个人承诺书
    【备案流程】 详情
    1 哈尔滨医保办理
    2 1)微信搜索哈尔滨医保,关注后点击【医保查询】-【职工医保查询】-【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3 2)点击【医保查询】-【职工医保查询】-【异地申报】
    4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为本人备案或为他人备案
    5 4)确认后,按照页面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申请开始时间默认为填写申报信息当天,参保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申请开始时间最多可提前五天。
    6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7 1)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在微信【小程序】内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
    8 2)在【异地就医】的【快速备案】模块,正确选择并填写【为谁备案】、【参保类型】及【参保地】
    9 3)认真阅读【备案告知书】(内有重要信息提示,请一定仔细认真阅读),并确认【已阅读并同意】
    10 4)进入【备案信息】填写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提交
    11 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12 1)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在【当前:省级】中选择哈尔滨-医疗保障局
    13 2)在搜索框中输入【备案】,选择备案类型,点击【在线办理】即可
    【备案条件】 详情
    1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2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有效期限】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备案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后长期有效,异地转诊就医人员转诊时限6个月,自由转诊就医人员办理自助开通,备案时限最长3个月

居民医保报销
    【报销材料】 详情
    1 1、提前备案登记,备案成功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2 2、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代办人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清单原件等
    【报销流程】 详情

    市辖九区参保人员可将报销材料提交至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市各分公司经办窗口

    【报销范围】 详情
    1 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
    2
    3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4
    5 3、参保职工在本市非定点医院及外地(不含境外)因公外出、探亲、旅游期间,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6
    7 4、已办理异地治疗转诊手续,审批有效期内在异地指定转诊医院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8
    9 5、已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手续,在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及已办理特殊疾病门诊手续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
    10
    11 6、因欠缴医疗保险费造成待遇封锁,期间发生的住院及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费后恢复其医疗待遇的
    【报销比例】 详情
    1 (一)哈市定点医院就医:
    2
    3 1.定点社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学生儿童和成人居民均为90%。
    4
    5 2.一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24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学生儿童和成人居民均为90%。
    6
    7 3.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48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学生儿童和成人居民均为80%。
    8
    9 4.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72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学生儿童80%,成人居民为65%。
    10
    11 5.精神疾病患者在专科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学生儿童和成人居民均为85%。
    12
    13 6.肺结核患者在专科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学生儿童和成人居民均为85%。
    14
    15 7.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在专科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学生儿童和成人居民均为90%。
    16
    17 8.其他传染病患者在传染病专科定
职工医保报销
    【报销材料】
    1 1、提前备案登记,备案成功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2 2、社保卡(银行功能处于激活有效状态);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明细;诊断书(发生自由转诊和异地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的参保人需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历)
    【报销流程】

    备案后直接在异地定点医院刷卡结算。未能在医院直接结算,先由患者垫付,治疗终结后,携带相关要件到哈尔滨市(区、县)医保窗口办理报销

    【报销范围】
    1 1、个人账户方面:(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将定期转入本人已激活银行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本人哈尔滨银行Ⅰ类借记账户中(成功办理后请于每月下旬自行关注银行到账情况,拨款情况与①个人参保缴费情况②拨款期间个人账户内余额情况③银行状态信息三者有关)。个人账户可供门诊,购药时使用。(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同步开通门诊费用个人账户基金直接结算业务,无需另外备案。
    2
    3 ※住院结算时,医院会优先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基金用以冲抵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如不使用,请结算时告知医院。
    4
    5 2、异地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方面:上述人员可持已完成鉴权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在国家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官方查询网址-国家医保局),并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不再需要返回我市进行报销。
    6
    7 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及急诊就医人员使用医疗保险统筹金的起付标准按本市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类别确定,住院起付线标准和个人负担比例相应提高30%;异地自由转诊就医人员住院起付线标准为1500元,住院报销比例为政策范围内支付50%)。
    8
    9 3、异地就医特殊疾病门诊和门诊特殊药品门诊治疗医疗费用方面:目前暂时无法异地直接结算费用,可垫付费用,回哈报销。
    【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 异地就医
  • 职工医保
  • 灵活就业
  • 医保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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