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禁渔期的禁渔(捕)范围及时间

导语 2024年嫩江、松花江干流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禁渔(捕)时间为77天,自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详见正文!

  (一)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

  1.嫩江、松花江干流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为77天,自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2.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水泡等水域为55天,自6月11日0时至7月15日24时,10月1日0时至10月20日24时。

  3.绥芬河干流二号桥以下及瑚布图河干流水域为83天,自5 月10日0时至6月30日24时,10月1日0时至10月31日24 时。

  4.其它水域为55天,自5月16日0时至7月9日24时。

  (二)林蛙

  全省境内野生林蛙种群的禁捕时间为全年;林蛙人工增殖群体捕捉实行专项(特许)捕捞管理,禁捕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8月1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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