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宅加装电梯补助期限延长
导语 由相关业主出资、电梯权属归相关业主共同所有的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财政按照每部电梯15万元给予定额资金补助,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详见正文!
关于延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期限的通知
各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相关公共服务单位:
为持续推进哈尔滨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哈住建发[2021]93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加装电梯政府补助期限,由 2023年12月 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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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信息】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第四条第三项规定:
遵循“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资金补助原则,政府可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建设补助。对于由相关业主出资、电梯权属归相关业主共同所有的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财政按照每部电梯15万元给予定额资金补助,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的加装电梯项目,可申请政府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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