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最新
导语 从2023年1月1日起,市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5元,详见正文!
从2023年1月1日起,市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5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执行全自理每人每月1066元、半护理每人每月1116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166元;市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32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执行全自理每人每月39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44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490元。
县(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执行每人每月957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执行全自理每人每月729元、半护理每人每月779元、全护理每人每月829元;县(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8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执行全自理每人每月39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44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490元。
哈尔滨有九区九县(市)
九个区分别为: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呼兰区、松北区、阿城区、双城区、平房区。
九县(市)分别为: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依兰县、宾县、方正县、延寿县、尚志市、五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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