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最新

导语 从2023年1月1日起,市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5元,详见正文!

  从2023年1月1日起,市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5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执行全自理每人每月1066元、半护理每人每月1116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166元;市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32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执行全自理每人每月39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44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490元。

  县(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执行每人每月957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执行全自理每人每月729元、半护理每人每月779元、全护理每人每月829元;县(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8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执行全自理每人每月39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44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490元。

  哈尔滨有九区九县(市)

  九个区分别为: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呼兰区、松北区、阿城区、双城区、平房区。

  九县(市)分别为: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依兰县、宾县、方正县、延寿县、尚志市、五常市。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哈尔滨低保最新消息、办理指南,补贴标准,申请范文参考、办理材料、咨询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