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慢性疾病申报条件有哪些?

导语 门诊慢性病申报范围:凡参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患有符合我市28种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员均可申报。

  一、门诊慢性病申报范围

  凡参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患有符合我市28种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员均可申报。

  备注:享受离休待遇人员、处于待遇等待期和哈劳社发〔2010〕2号文件规定的与单位解除关系退休一次性缴费不满一年的参保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二、其它事项

  (一)参保人员申报时一定要慎重,应认真核对认定标准,结合自身病情,酌情申报,病情较轻、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建议不要进行申报,以免增加个人负担。

  (二)参保人员自行申报的材料按规定期限存档备案,如有需要可于申报前自行备份保存。

  三、哈尔滨市门诊慢性病认定定点医疗机构


图源:哈尔滨医保

  温馨提示:请提前咨询各医院可认定的门诊慢性病病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慢病】可获哈尔滨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请指南(材料+流程+范围)、认定标准+认定医院、待遇标准|支付报销比例、申报结果查询入口、门诊慢病异地直接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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