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和东宁市回鹤岗最新报备政策(1月25日)

导语 请1月6日以来有绥芬河市、1月10日以来有东宁市旅居史、暴露史抵返我市(特别是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立即到所在社区(村屯)进行报备。

  为进一步全面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巩固我市防疫成果,现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请1月6日以来有绥芬河市、1月10日以来有东宁市旅居史、暴露史抵返我市(特别是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立即到所在社区(村屯)进行报备或主动拔打疾控中心咨询热线、积极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对于故意隐瞒行程不报备、不进行核酸检测、不执行防控措施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国家、省、市官网发布的疫情动态和病例轨迹信息,一旦发现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过交集(乘坐过同航班、同车次、去过相同地点)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鹤”“在本地过年”的疫情防控要求,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边境地区旅居。如必须前往,需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离(返)鹤前需填报《离(返)鹤人员登记表》。

  四、市民前往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要坚持科学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防控措施。要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家庭就餐时设立公勺公筷制等良好习惯,并坚持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五、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到辖区疫苗接种点进行预约登记,根据相关部门的安排有序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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