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

导语 为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安全,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继续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

  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先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急剧增加。为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安全,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继续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一)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有阳性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县(市、区)、涉疫地区人员,本人不按规定向所在乡村、社区报备,未纳入排查管控的对象。

  (二)隐瞒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的。与通报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接者和次密接者有过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的;有与通报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接者和次密接者活动轨迹重合隐瞒不报的。

  (三)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故意逃脱或私自外出活动的。

  二、举报方式

  发现有上述现象风险人员,广大居民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旅居史等详细情况。举报电话:0456-7233018。

  三、奖励办法

  (一)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每人次给予200元的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二)对被举报并查实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或故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及故意逃脱管控的,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人员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此类线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县防疫指挥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所发公告、通告、通知等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有效期确定及最终解释权归孙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所有。

  孙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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