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大风Ⅲ级应急响应

导语 根据黑龙江省气象台发布的预报预警,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大风)Ⅲ级应急响应。

  黑龙江升级应急响应等级

  8月27日12时30分,根据黑龙江省气象台发布的预报预警,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大风)Ⅲ级应急响应,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立即进入气象灾害(暴雨、大风)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政函〔2014〕29号)和《黑龙江省暴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黑政办函〔2014〕53号)要求,做好各项应对和联动工作。

  同时,黑龙江省气象局根据天气研判结论,将气象灾害(暴雨、大风)由Ⅳ级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全力应对台风“巴威”。要求黑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减灾处、预报处、观测处,省气象台、省气侯中心、省气象服务中心、省气象数据中心、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省生态气象中心、省人影办、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等单位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市(地)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或调整相应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应对服务工作。

  黑龙江气象

  黑龙江省气象台2020年8月27日10时15分发布绥化南部、大庆东部、哈尔滨、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鸡西、牡丹江地区大风蓝色预警信号;于2020年8月27日11时00分发布伊春南部、绥化南部、哈尔滨、鹤岗东部、佳木斯中西部、双鸭山北部、牡丹江西部地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今年主汛期以来,我省已经出现14次强降雨,部分县(市)仍处于中小河流气象风险黄色预警信号中,尤其此次台风与上轮降雨间隔时间短,地质灾害和中小河流洪水风险等级更高,其中 27日18时至28日18时,中部部分地区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较高,现已提前发布铁力市、庆安县、北林区、望奎县、青冈县、兰西县、呼兰区、北安市、海伦市、拜泉县、明水县、孙吴县、逊克县、南岔县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黄色预警信号,嫩江市、抚远市、通河县、依兰县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蓝色预警信号。

  8月27日早间会商后,黑龙江省气象局组织召开防台风“巴威”会商研判会。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潘进军对台风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提出要求,各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到台风“巴威”预报预警精准,服务及时,加强同应急管理、水利、农业农村、海事、交通、旅游等部门联动,有效做到“早、准、快、好”,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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