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筛查九类高风险人员是指哪些人?

导语 为尽快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聚集性传播和增长趋势,从源头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扩散,对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风险人员(以下简称有风险人员)进行地毯式筛查,制定《黑龙江省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风险人员筛查方案》。

  为尽快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聚集性传播和增长趋势,从源头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扩散,对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风险人员(以下简称有风险人员)进行地毯式筛查,制定《黑龙江省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风险人员筛查方案》。

  一、筛查范围及界定标准

  (一)筛查人员范围。

  1. 到医院发热门诊、呼吸科就医的,或到村卫生室、乡镇医院因发热、呼吸系统症状就医的;

  2. 到药店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的;

  3. 医护人员中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 ;

  4. 养老机构护理与管理人员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儿童福利院、流浪乞讨救助机构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参照养老机构执行);

  5. 公共区域服务人员中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

  6. 在机场、车站、高速路口与旅客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有发热及消化道症状的;

  7. 确诊病例行动轨迹中包含的公共场所有发热及消化道症状的工作人员;

  8. 复工复产、返程返岗人员中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9. 有病例报告小区住户中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家庭全体成员。

  (二)有风险人员的界定标准。

  结合体温测量、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调查综合判定分析。具体如下:

  1. 体温测量。根据统计,武汉地区新冠肺炎感染者体温≥37.3℃的占83%。根据我省已有确诊病例的分析表明,体温≥37.3°C的占78.4%;体温≥38.0°C的占52%。据此,我省有风险人员体温筛查标准界定为≥37.3℃,以避免漏检。

  2. 临床表现。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胸痛、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

  3. 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信息、发热情况、用药史、是否有重点疫区旅居史等。根据不同类别,由本人登录网站或扫描二维码如实填写高风险人群主动筛查信息表(网址及二维码附后)。综上,凡是体温≥37.3°C;或出现临床表现之一:呼吸系统症状(干咳、咳痰、鼻塞、咽痛、气促、呼吸困难),身体不适(乏力、肌肉酸痛、头痛、关节酸痛),消化道症状(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结膜出血;或近期有过发热史、重点疫区旅居史等界定为有风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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