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大庆市将于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7月31日组织开展大庆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大庆市有奖发票活动开展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活力,规范市场秩序,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我市将于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7月31日组织开展大庆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第2期时间: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31日(后续活动时间另行公告)
二、参与抽奖的发票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无地区、户籍限制)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8类行业的大庆市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的价税合计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全面数字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数电普票”)组织抽奖。
下列数电普票不能参与抽奖:
1.发票所载业务所属行业不属于前述8类行业范畴的;
2.发票日期不在活动时间范围内的;
3.价税合计金额低于100元(不含)的;
4.发票抬头非消费者实名的;
5.负数或代开的数电普票;
6.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数电普票;
7.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蓝字发票;
8.经核实为虚开、伪造或变造等不合规发票。
三、参与方式
个人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其他平台陆续开发中)的“有奖发票”页面或小程序,随时上传或录入发票信息,授权参与抽奖。
1.发票抬头应为个人消费者姓名并与授权抽奖人一致;
2.各渠道均可上传,每人每天单个渠道上传发票数量不得超过5张,所有渠道每个周期最多上传20张,请勿重复上传;
3.发票中奖后若开具红字发票(冲红),须退回奖金,资金退回前暂停参与资格;
4.不得通过虚开、伪造或变造发票、恶意冲红等行为套取、侵占奖金。经核实具有上述行为的,须退回奖金并取消后续参与抽奖资格。
四、奖项设置
本期活动设置“即开奖”“定期奖”“专场奖”三个奖项。
(一)即开奖:共设20元、40元、60元、80元、100元五个奖级。消费者上传符合条件发票后,系统即时开奖。
(二)定期奖:共设400元、600元、800元三个奖级。消费者完成即时抽奖流程后自动获得“定期奖”抽奖资格,本次定期开奖拟于3月份举行。
(三)专场奖:共设200元、400元、600元、800元四个奖级。(专场活动时间和形式另行公告)
五、奖金兑付
(一)即开奖、专场奖:实时发放至中奖者平台账户。
(二)定期奖:抽奖结果公示后,10日内兑付至中奖者相关平台账户。
中奖发票存在伪造、变造、已冲红等情形的,取消中奖资格,奖金不予兑付;消费者个人账户异常奖金无法兑付的,视同放弃领奖,奖金滚入下一轮抽奖。
六、有关要求
1.本次活动无需商户报名,符合行业范围的商户依法开具符合条件的发票即默认为参与活动。各参与商户应规范经营,据实开具发票,并在经营场所主动配合宣传本次活动,引导消费者合规参与。
2.本次活动严禁以不正当手段套取利益,坚决打击恶意红冲发票套利等行为。对于发现上述异常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奖金,相关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追究责任。
3.咨询热线
商务热线:6378988。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主要受理政策解读类事项。
税务热线:12366。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主要受理商家拒绝开票等事项。
市场监管热线:12315。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主要受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举报事项。
支付宝热线:95188。受理时间:24小时受理。主要受理支付宝渠道的发票抽奖事项。
七、规则调整
本公告由大庆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关规则将根据政策要求和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动态优化调整,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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