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双城区)
导语 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领导下,持续推进落实中小学“四零承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一 、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流程
1 .发布招生信息 。5 月8 日前, 区 、县 ( 市) 公布本地招生 方案,5月 12 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布招生简章或招生启事。
2.统一 网上报名 。
6月 3 日 -13 日,进行网上报名 、信息采集 。符合入学条件 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 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 入学信息。
7月8 日 ,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公 办招生数据库”。
7月9 日—10 日 ,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 息进行补充。
2.核验报名信息。
6月 17 日—27 日 ,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7月 1 1 日—15 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 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具体方式和要求由区县 ( 市) 教育局确定。
3.确认录取结果。
7月 18 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 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二 、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流程
1 .有需求的学生报名 。
6 月3 日—6 月 1 7 日 ,对口初中为所在区县 ( 市) 教育局确 定的学位紧张需要核验“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 、返回户籍所在 地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 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2.核验报名信息。
6月 17 日—27 日 ,对公办初中学生信息进行网上核验。
7月8 日 ,将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 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
7月9 日—10 日 ,对报名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 业生信息进行补充。
7月 18 日前,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含完成小学升对口初 中学生信息导入和补充),并陆续发放公办初中入学告知信息。
三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
1 .发布招生信息 。5月 13 日前 , 区 、县( 市) 教育局和民办 义务教育学校要完成招生材料的申报 、 审核工作 。完成不参加随 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 、名单统计确认工作 。5 月 16 日前 , 区县 ( 市) 教育局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 学服务系统”上公布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 进行电 脑随机录取计划数单独列出, 并公布不列入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 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和名单)、招生简章 、收费标准等, 同时发布 相关招生政策及解读 ,供家长了解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相 关要求和报名流程。
2.进行网上报名 。6月 3 日 8:00-5 日 8:00 , 家长通过“黑龙 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服务平台”),选择填报 1 所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真实 、完整、 清晰地提交报名所需要的所有资料 ,报名截止后不得变更或放弃 已选择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 。6月 7 日 18:00前 , 公布各民 办义务教育学校已报名人数。6月 1 1 日 20:00- 13 日 8:00 , 对本 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 ,第一次接受跨区 (仅限没有民办 义务教育学校的区) 的适龄儿童 、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 。6 月 15 日 18:00前 , 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 。6 月 15 日 20:00- 17 日 8:00 , 对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 生计划的,第二次接受跨区 (仅限其他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 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6月 19 日 18:00前 , 公布各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跨区报名人数 。将所有报名民办义务教 育学校的学生数据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供公办学校招生核验比 对。
3.报名信息审核和资格确认 。6月 21 日 -27 日, 区县 ( 市)教育局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联合相关部门 ,对已报名民办义务教 育学校的适龄儿童 、小学应届毕业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对 提交报名资料有欠缺的适龄儿童 、小学应届毕业生 ,要求其在指 定时间内进行补交 、复审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小学 应届毕业生取消其报名资格 。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告知家长 ,并由 区 、县( 市) 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学 。6月 28 日, 公布经 审核后的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 。所有经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 、小 学应届毕业生获得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资格。
4 . 电脑随机录取 。7月 1 日 -8 日, 由区县( 市)教育局通过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依据各民办义务教 育学校的招生计划数 ,在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录
取工作。
( 1) 直接录取 。7月 1 日, 对本区报名人数不超过民办义务 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 区县 ( 市) 教育局直接全部录取 。对跨区 ( 1—2次) 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的 ,也直接全部录取。
(2) 随机录取 。7月 1 日, 对于本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 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随机录取比例为招 生计划 ( 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 的 100% 。 由电脑随机生成 录取顺序号 ,公示录取顺序号, 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跨区 ( 1—2 次) 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 按剩余招生计划数 100% 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 ,公示录取顺序 号 ,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3) 交费确认 。7 月 2 日 8:00-4 日 12:00 , 对直接录取和 取得随机录取 ( 在计划数序号内) 资格的学生进行交费确认 ,未 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 ,以短信、 电话等形式按随机录取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在7月 6 日 15:00 前录满 ( 完) 为止。
(4) 公布结果 。7 月 8 日 , 由区县 ( 市) 教育局在“黑龙江 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布本区县( 市) 民办义务教 育学校确认录取名单。
同时 ,将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 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 由区县 ( 市) 教育局根据区域统筹安置 办法安置公办学校就学。
注: 上述部分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 如有 调整将提前进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