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哈尔滨方正县廉租房申请公告(时间+材料+条件)

导语 2024年哈尔滨方正县从2024年4月22日至26日集中受理住房困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工作。详见正文!

  关于方正县2024年申请廉租房的公告

  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廉租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方正镇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廉租住房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从2024年4月22日至26日集中受理住房困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工作。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方正镇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

  2.申请家庭持有县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并连续享受低保政策3年以上的(2021年4月21日前核发的低保证,且目前仍在享受低保待遇的);

  3.低保户中的无房户(低保家庭房屋进行变卖的,由新房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票据原件和复印件,以房产住宅局核查为准)。低保家庭在棚户区改造中已签定产权调换协议或货币补偿协议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车辆(两轮及三轮车辆除外)

  5.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在公布的廉租住房申请期限内,凭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社区提交书面申请,并连同下列材料一并递交所在社区。

  (一)申报材料。

  1.廉租房申请书

  2.廉租房保证书

  3.方正县低保家庭租住房分配申请表

  4.方正县城市低保家庭廉租房审批表

  5.个人收入情况说明(交复印件,核验原件,低保户提交低保证明)

  6.申请对象家庭成员身份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7.申请对象家庭户口本(交复印件,核验原件,复印有公章的户口本首页及每位家庭成员的内页)

  8.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档证明(交原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开无房证明)

  9.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低保折流水明细复印件

  11.租赁协议及房主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联系电话(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12.残疾人需另外提交残疾证明(交复印件,核验原件,须是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

  13.丧偶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14.结婚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二)申报要求。

  1.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实行动态化管理。2023年-2024年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房团难家庭纳入本次申报范围,逾期未进行重新申报的,将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货币补贴。

  2.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申报人所在社区对本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申报意见。

  四、监督管理

  (一)廉租住房产权归县政府所有,由县房产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各有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二)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低保家庭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元标准缴纳租金,租金由县房产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收取和管理。廉租住房保修期满后的设施维修,由县房产保障服务中心统计并提出维修预算,经县政府审批后,可使用廉租住房租金进行维修。

  兴农社区:57110199

  兴商社区:57102109

  育才社区:57110090

  东升社区: 57124338

  民安社区:57102445

  政通社区: 57111299

  仁和社区:57111610

  兴工社区:57111618

  物华社区:13199455695

  方正县方正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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