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育儿假规定

育儿假规定

育儿假规定: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

育儿假待遇:

假期工资照发。

育儿补贴

申请条件:

申请育儿补贴家庭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具有哈尔滨市户籍,依法生育并现存二个及以上子女。

2.申请育儿补贴的子女出生时间在2021年10月29日(《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第6次修正)发布实施之日)后。

3.申请育儿补贴的子女具有哈尔滨市户籍。

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每月发放1000元育儿补贴,发放至该子女满3周岁止。总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

同时有二孩、三孩未满3周岁的,分别按二孩、三孩标准发放育儿补贴。依法生育双胞胎、多胞胎的,按孩次顺序发放二孩、三孩育儿补贴。

夫妻双方均为哈尔滨市户籍的,发放全部;夫妻仅有一方为哈尔滨市户籍,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的,发放全部;夫妻双方一方为哈尔滨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地户籍的,为在籍一方发放50%;丧偶或夫妻双亡的,发放全部。

申请资料:

(一)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监护人)及子女户口。夫妻双方或一方死亡销户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户籍信息和身份证号码。夫妻中一方为哈尔滨市户籍人员,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需提供其军官证或士兵证和部队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所生全部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再婚夫妻的历次离婚材料(离婚证附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

(五)申请育儿补贴子女名下的一类银行借记卡。

(六)其它需要的佐证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由申请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补贴申请和资格确认。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在子女出生后6个月内到其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哈尔滨市育儿补贴请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有多个子女符合申请条件的,每个符合条件的子女填写一份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县、乡两级各留存一份。

夫妻双方均为哈尔滨市户籍的,可由任意一方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只有一方为哈尔滨市户籍的,由具有哈尔滨市户籍的一方提出申请;离婚的、丧偶的由抚养子女的一方提出申请;夫妻双方死亡的,由申请补贴子女的监护人提出申请。

(二)资格确认。

1.初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申请对象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存在疑点的,可以进一步向申请人或者有关部门核实,核实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初审通过的审批名册等申请材料上报至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

2、审批。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申请材料的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对申请材料有疑问或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进一步核实,核实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相关条件或资料不实的,签署不予补贴意见并注明情况。审核后应及时将资格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对象。

补贴发放:各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把育儿补贴发放至申请补贴子女的银行账户,每月发放一次。

文件依据: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51/202305/c01_735066.shtml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