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哈尔滨平房区公租房咨询电话

导语 哈尔滨平房区公租房咨询电话为平房区住建局0451-86504745,详见正文!

  哈尔滨平房区公租房咨询电话:

  平房区住建局:0451-86504745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具有我市主城六区城镇常驻居民户口或单位公共户口。

  户籍登记地址有“村、屯”字样的,不纳入保障范围(户籍性质明确标注非农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非农户籍证明的除外);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2745元;

  3.申请家庭在本市主城六区无自有住房或非住宅,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或领取租赁补贴等优惠政策;

  4.申请家庭无自有车辆(安装残疾人汽车辅助装置或号牌为“黑ACQ”、“黑ACJ”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电瓶车或经交管部门认定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除外);

  5.申请家庭成员无注册企业或仅注册登记1家个体工商户,且未在企业担任法人、股东、监事、董事、理事、总监、财务负责人等主要职务。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具有我市主城六区城镇常驻居民户口或单位公共户口。户籍登记地址有“村、屯”字样的,不纳入保障范围(户籍性质明确标注非农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非农户籍证明的除外);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2745元;

  3.申请家庭在本市主城六区无自有住房或非住宅,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或领取租赁补贴等优惠政策;

  4.申请家庭无自有车辆(安装残疾人汽车辅助装置或号牌为“黑ACQ”、“黑ACJ”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电瓶车或经交管部门认定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除外);

  5.申请家庭成员无注册企业或仅注册登记1家个体工商户,且未在企业担任法人、股东、监事、董事、理事、总监、财务负责人等主要职务;

  6.申请家庭成员中高中以上(含高中)学校毕业不满五年;

  7.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已经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具有我市主城六区城镇常驻居民户口或单位公共户口。户籍登记地址有“村、屯”字样的,不纳入保障范围(户籍性质明确标注非农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非农户籍证明的除外);

  2.申请家庭符合我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持有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哈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分散供养证的家庭;

  3.申请家庭在本市主城六区无自有住房或非住宅,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或领取租赁补贴等优惠政策;

  4.申请家庭无自有车辆(安装残疾人汽车辅助装置或号牌为“黑ACQ”、“黑ACJ”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电瓶车或经交管部门认定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除外);

  5.申请家庭成员无注册企业或仅注册登记1家个体工商户,且未在企业担任法人、股东、监事、董事、理事、总监、财务负责人等主要职务。

  (四)外来务工人员

  1.具有本市外来人口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2745元;

  3.申请家庭在本市主城六区无自有住房或非住宅,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或领取租赁补贴等优惠政策;

  4.申请家庭无自有车辆(安装残疾人汽车辅助装置或号牌为“黑ACQ”、“黑ACJ”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电瓶车或经交管部门认定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除外);

  5.申请家庭成员无注册企业或仅注册登记1家个体工商户,且未在企业担任法人、股东、监事、董事、理事、总监、财务负责人等主要职务;

  6.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聘用)合同,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自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申请材料申请家庭应如实填写和提供以下材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文书);

  5.《个人收入单位说明》(有工作填写提供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收入);

  6.《个人收入说明》(无工作填写提供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收入);

  7.《委托代理协议书》(有委托行为填写提供);

  8.《诚信承诺书》。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文书);

  5.《个人收入单位说明》(有工作填写提供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收入);

  6.《个人收入说明》(无工作填写提供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收入);

  7.《委托代理协议书》(有委托行为填写提供);

  8.《诚信承诺书》;

  9.学历证明(毕业证或学信网认证截图);

  10.劳动(聘用)合同备案证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三)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文书);

  5.低收入家庭证明(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哈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分散供养证);

  6.《诚信承诺书》。

  (四)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文书);

  5.《个人收入单位说明》(有工作填写提供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收入);

  6.《个人收入说明》(无工作填写提供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收入);

  7.《委托代理协议书》(有委托行为填写提供);

  8.《诚信承诺书》;

  9.劳动合同备案证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自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五)外籍来哈务工人员

  1.《申请表》;

  2.外国人居留许可或护照;

  3.《个人收入单位说明》(有工作填写提供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收入);

  4.《委托代理协议书》(有委托行为填写提供);

  5.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劳动(聘用)合同;

  6.《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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