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哈尔滨公租房申请意向调查范围

导语 哈尔滨现对我辖区有申报保障性住房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调查摸底工作,详见全文。

  调查摸底填报范围

  本次填报范围为现未取得我市保障性住房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

  1、户口要求: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六个主城区内户口)

  外来务工人员应具有本市外来人口居住证明、外籍来哈务工人员应具有外国人居留许可;

  2、年收入要求:

  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7828元(外籍来哈务工人员除外),收入统计时限为填报当月前12个月;

  3、自有住房要求: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商服、商住公寓、车库等非住宅房产;外来务工人员及外籍来哈务工人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商服、商住公寓、车库等非住宅房产;

  4、受补贴要求:

  申请家庭成员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公租房(含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等优惠政策;

  5、家用车辆要求: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不得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电瓶车除外);经交管部门认定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计入家庭车辆;残疾人代步机动车包括安装残疾人汽车辅助装置或号牌字头为“黑ACQ”和“黑ACJ”的机动车辆;

  6、其它要求: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企业注册信息(个体工商登记信息除外),企业信息情况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及管理人员信息为准。

  填报注意事项

  1、户口所在辖区:本市户籍家庭按照户籍地址填写,非本市户籍按照外来人口居住证明或外国人居留许可填写;

  2、家庭人口数量:按照申请家庭成员人数填写,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同一户口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其不同户口下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3、填报人应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哈尔滨保障房/公租房申请最新消息、最新摇号结果、申请条件、材料、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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