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哈尔滨供暖退费怎么办理?
导语 对于在前一个供暖期出现供热不达标情况的居民,供热主管部门提醒,可凭测温记录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供暖企业提出减免热费要求,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明,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2020年至2021年度供热季结束时间:4月20日
供暖退费条件:
在前一个供暖期出现供热不达标情况的居民
退费方式:
可凭测温记录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供暖企业提出减免热费要求,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明,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退费时间:
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供热单位需退还用户热费的,应当在每年供热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
供热结束注意事项:
供热结束后,供热设施温度降低,由于热胀冷缩的缘故,用户家中个别暖气管道接头可能出现松动,导致跑冒滴漏现象,建议用户仔细检查各种接头,如出现类似问题,及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处理,防止因跑冒滴漏造成损失。此外,供暖期结束后,供热企业将对供热管网进行充满水保养,供热设施里有水,不要私自对家中供暖设施进行改动,须拆卸供热设施的用户,应提前与供热公司联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取哈尔滨供暖缴费提醒、供热投诉电话、缴费入口、常见问题解决方法等更多信息!